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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荆网络信息安全科技园

区域:郑州-中原区

行业:电子信息IT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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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篇
科技创新政策
设立郑州市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专项资金,依据上年度经税前加计扣除确定的研发费用数额,对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2000元(含)的科技雏鹰企业,按其研发费用的30%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由市政府主导组件的新型研发机构,在初建期内,可给予最多5年的开办运行经费支持,根据研发人员规模每年最高给予2000万元;对新认定(备案)市级、省级、国家级(专业化)众创空间,分别给予10万、20万、50万一次性市级经费补助。

科技金融政策
对在沪深交易所主板(中小板)、科创板、创业板上市及在境外交易所上市的企业,给予500万元奖补;对直接获得投资机构股权投资的未上市科技型企业按照当年实际到位投资额的10%给予股权融资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金额最高100万元。

民营经济政策
推动金融服务创新,鼓励专专业机构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科技手段,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对政府职能部门认可并投入运营的平台,给予一次性最高200万元平台开发补助。

研发机构政策
对市级新型研发机构且利用非财政资金新组建的新型研发机构根据上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经费支出额度, 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最高1000万元的补助。

高新企业扶持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梯次奖补,其中对上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前一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30万元的奖补,对销售收入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的企业给20万元的奖补,对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补。

企业培育政策
(1)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和省级平台载体,除按国家、省规定支持外,分别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和100万元;
(2)对投资3 0 0万元以上的公共技术平台,给予每个项目设备投资额20%的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获批国家级、省级产业(发展)联盟、技术创新联盟等的牵头单位,郑州市财政给予10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高新篇
企业培育政策
自主研发新产品并在行业内实现首次应用,对首个销售合同给予销售额5%对补贴;对于将总部设立在高新区的独角兽企业,企业人员规模每增加200人,给予200万元的发展奖励,每家企业累计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创新激励政策
根据企业规模、增幅、给予企业5-1500万不同级别的高成长奖励。当年有计划总投资额超过500万元(含)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且已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库的企业,额外给予2万元奖励。

科技金融政策
孵化期和加速期科技型企业在科技保险和贷款贴息方面补助科技保险:按不超过实际缴纳保费的50%给予补贴;贷款贴息:不超过贷款入账日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计算利息的50%给予补贴。

人才奖励政策
各类科技创新企业(机构)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的意见》(郑发[2015]9号)、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郑办[2015]18号)文件规定享受政策优惠。

上市支持政策
(1)通过在高新区上市工作主管部门备案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辅导改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2)在主板、创业板和中小板已完成上市辅导并向境内外证券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文件,获得合规性初审意见的企业,管委会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实现境内外上市成功的企业,且募投资金投资于高新区管委会给予上市企业500万元奖励;
(3)通过券商内核的“新三板”企业,管委会一次性奖励其30万元;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管委会奖励其130万元;在“新三板”分层后的创新层挂牌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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